茂硕电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660)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日)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在兴业银行购买的于2023年12月29日到期的7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因账户被法院查控无法正常操作兑付,查控账户为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账户:337130100200351937,经查询案件号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2023)川1502执保1378号,案件标的额399.22万元,主要涉案方是公司于2017年转让出的子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纠纷。
公司与银行确认可将查控金额(399.22万元)之外的资金进行兑付转出,但将无法获得利息收入,为避免损失利息金额203.91万元,公司正依法与法院沟通协调,将冻结账户变更,并对原结构性存款银行账户兴业银行账户予以解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解封后,公司将正常获得理财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203.91万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