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4 月27 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7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7 日 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4 月22 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 号)5 楼公 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鹏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 人,代表股份172,163,1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8.27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 168,637,3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8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8 人,代表股份3,525,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 人,代表股份3,528,60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 人,代 表股份3,525,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7%。
公司全体董事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参加的方式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72,095,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 反对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弃权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同意3,460,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29%;反对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0%;弃权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1%。
2、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2,083,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同意3,44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55%;反对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32%;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3%。
3、审议《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72,08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 反对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同意3,449,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97%;反对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0%;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3%。
4、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72,006,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1%; 反对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弃权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74%。
同意3,372,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648%;反对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27%;弃权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25%。
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72,092,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
反对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同意3,457,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79%;反对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17%;弃权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4%。
案》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01 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崔鹏先生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6,376,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20%; 反对70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06%;弃权8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974%。
同意2,73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804%;反对70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994%;弃权8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02%。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6.02 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王凡先生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71,437,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2%; 反对70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9%;弃权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18%。
同意2,80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225%;反对70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994%;弃权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1%。
6.03 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陈国红女士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71,418,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2%; 反对7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4%;弃权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4%。
同意2,78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840%;反对7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095%;弃权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5%。
6.04 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顾永德先生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57,776,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6%; 反对7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5%;弃权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9%。
同意2,781,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216%;反对7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095%;弃权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8%。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6.05 审议《关于职工董事张智慧女士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71,415,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9%;
反对7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4%;弃权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37%。
同意2,781,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216%;反对7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095%;弃权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8%。
6.06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71,414,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9%; 反对7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9%;弃权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52%。
同意2,779,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735%;反对7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869%;弃权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97%。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71,43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9%; 反对7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6%;弃权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5%。
同意2,803,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536%;反对7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342%;弃权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1%。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议案》
同意171,421,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0%; 反对7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弃权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13%。
同意2,78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690%;反对7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812%;弃权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8%。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171,419,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3%; 反对72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2%;弃权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5%。
同意2,785,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350%;反对72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529%;弃权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1%。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171,438,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0%; 反对7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4%;弃权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5%。
同意2,803,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593%;反对7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86%;弃权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1%。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85,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 反对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31%。
同意3,451,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22%;反对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74%;弃权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5%。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419,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0%; 反对7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5%;弃权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5%。
同意2,784,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208%;反对7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670%;弃权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1%。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4 位小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磊、刘雪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