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食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15  克明食品(002661)公司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明集团”)的通知,获悉克明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湖南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3,791,1738.71%1.10%2023-10-102024-06-13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披露日,本次解除冻结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湖南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43,547,58712.67%4,370,342010.04%1.27%
南县中香泰食品有限公司24,791,1207.21%0000
南县中辉泰食品有限公司23,743,6806.91%0000
陈克明1,944,3470.57%0000
段菊香142,7000.04%0000
陈克忠877,5000.26%0000
陈源芝4,413,0001.28%0000
陈晓珍1,010,0000.29%0000
陈 晖174,8580.05%0000
陈 宏20,330,3985.91%0000
合计120,975,19035.19%4,370,342010.04%1.27%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克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被冻结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系控股股东涉诉案件已支付部分债务金额,本次股份解除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3、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