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食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宏先生召集,副董事长陈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5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区间为6,521,739股-13,043,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1.90%-3.79%,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董事陈晖女士表示基于公司现金流、资产负债率的角度考虑,认为回购不是当下必须要做的事情,故对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投弃权票。董事陈灿女士表示基于对公司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率持谨慎态度的考虑,认为现阶段不适合通过增加负债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故对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投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