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威股份:关于股东德国威卡威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及减持计划变更的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德国威卡威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及减持计划变更的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威股份”)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德国威卡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威卡威”)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11日,股东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中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另外,鉴于德国威卡威有意拓展在欧盟地区的融资渠道,其通过减持京威股份获取资金的需求相应减少,德国威卡威特此调整原公告中的股份减持计划,将“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调整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原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股份进展及减持计划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德国威卡威 | 集中竞价 | 2023.04.28 | 3.27 | 33.53 | 0.0224 |
集中竞价 | 2023.05.10 | 3.27 | 100.00 | 0.0667 | |
集中竞价 | 2023.06.12 | 3.18 | 560.00 | 0.3733 | |
集中竞价 | 2023.06.27 | 3.27 | 118.00 | 0.0787 |
股东德国威卡威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集中竞价 | 2023.07.04 | 3.40 | 658.47 | 0.4390 |
集中竞价 | 2023.07.10 | 3.37 | 30.00 | 0.0200 |
合计 | 1,500.00 | 1 |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德国威卡威所持公司股份的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德国威卡威自2023年2月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德国威卡威 | 合计持有股份 | 196,303,072 | 13.09 | 181,303,072 | 12.0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6,303,072 | 13.09 | 181,303,072 | 12.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减持后,德国威卡威持有公司股份181,303,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9%,仍为5%以上大股东。
二、减持计划的变更情况
根据告知函,减持计划的变更情况为:将股份减持计划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调整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除前述外,其他事项不发生变化,原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不变,拟减持股份的来源和减持时间区间与2023年3月22日的预披露公告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德国威卡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德国威卡威上述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实际减持与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变更系德国威卡威安排所致,不会因此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