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歆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