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3年第四季度(10-12月)订单情况
业务类型 | 四季度新签合同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 四季度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数量 | 金额(万元) | 数量 | 金额(万元) | |
工程(包含PPP项目) | 78 | 85,745.30 | 300 | 362,670.85 | 8 | 4,425.49 |
设计 | 34 | 3,762.62 | 756 | 77,152.09 | 48 | 1,800.00 |
城市运营 | 62 | 3,512.13 | 180 | 23,598.76 | 19 | 1,877.69 |
合计 | 174 | 93,020.05 | 1,236 | 463,421.70 | 75 | 8,103.18 |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33.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调整后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合计暂估为104,904.64万元(最终实际的建设期利息及全部建设成本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原“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与郑州高新区锦邦建设有限公司已签署
《补充协议》。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0)、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已投入金额约为34,603.56万元,项目建设期已结束,各分项建设的工程项目陆续进入运营维护期。发包方是政府平台公司,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