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章程修正案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经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83.2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79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383.2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37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