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15:00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尹巍先生、董事李海强先生、董事喻璠先生、董事马前程先生、董事周苏娇女士、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独立董事陈毅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