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减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3,790,000元减少为403,781,000元,公司总股本由403,790,000股减少至403,781,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