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叶小青女士于2024年2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71%,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497.49万元。
2、叶小青女士自首次增持日2024年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含首次增持股份金额为2,497.49万元),增持计划价格上限为13.5元/股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4年2月19日,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叶小青女士提交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叶小青女士于2024年2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21,500股,并提出后续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叶小青女士。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叶小青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8%,;叶小青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11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8%。本次增持后,叶小青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1,77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7%,;叶小青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1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7%。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叶小青女士没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叶小青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
1、2024年2月19日,叶小青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71%,成交金额为2,497.49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叶小青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变动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1 | 叶小青 | 39,750,000 | 9.78% | 41,771,500 | 10.27% |
2 | 尹兴满 | 43,804,800 | 10.77% | 43,804,800 | 10.77% |
3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龙凤呈祥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894,050 | 3.42% | 13,894,050 | 3.42% |
4 | 尹强 | 9,321,700 | 2.29% | 9,321,700 | 2.29% |
5 | 尹巍 | 6,292,550 | 1.55% | 6,292,550 | 1.55% |
6 | 上栗县创鼎投资有限公司 | 10,050,000 | 2.47% | 10,050,000 | 2.47% |
合计 | 123,113,100 | 30.28% | 125,134,600 | 30.77% |
注:上述持股比例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3、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叶小青女士将按照下述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
公司股份。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2、增持金额:未来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增持,叶小青女士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含首次增持股份金额为2,497.49万元)。
3、增持价格及比例情况:增持计划价格上限为13.5元/股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19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票。
7、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自愿锁定安排。
8、相关承诺:叶小青女士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按计划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叶小青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