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78.1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62.35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378.1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662.3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