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陈世海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5人,实际出席会议持有人25人,代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的份额为1,510,000份,占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51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选举徐正辉先生,方银增先生,安中美女士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1,51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徐正辉先生为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提请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延长;
(4)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管理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办理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禁卖出的全部事宜;
(7)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且绩效考核条件达到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以及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8)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9)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0)对员工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对应的权益进行分配;
(11)负责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份额处理相关事宜等;
(12)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13)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51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