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雷宇)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德联集团(002666)公司公告

德联集团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雷 宇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现将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有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2年董事会召开次数8股东大会召开次数4
独立董事姓名现场出席次数通讯表决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雷宇08004

注: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关于事前认可情况

2022年度,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或事项有5个,分别是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的《关于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其参股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关于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或事项本人已经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调查,同时,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在研究国内外本行业发展现状和动态的基础上,在财务、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专业建议,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开展交流与沟通,并得到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的认可与执行。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2022年任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完善,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审计机构聘任进行了事前认可及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七、自身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将在日常事务中加强学习证监会、广东省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管理机构公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十分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本人将积极履行职责,督促协助企业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建立更完善的企业内部相关财务内控制度机制。

九、其他情况

2022年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情况发生。2022年任期内,本人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期内开展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雷宇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