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2  德联集团(002666)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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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0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0日,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订了《保证书》,约定公司为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德联”)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长春德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本次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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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101.0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咸大注册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4518号成立时间:2002-01-22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胶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权结构如下图: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经审计)
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长春德联162,409.6058,057.37104,352.23157,146.36892.94

单位:万元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联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100%

100%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

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

68.34%

68.34%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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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长春德联164,561.8359,441.19105,120.6435,738.40768.41

经查证,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3、债务人: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

4、最高债务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

5、保证期间: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债务:(1)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债务人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2)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

(3)因债务人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债务人支付的其他金额;(4)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长春德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其向银行申请授信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长春德联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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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2,974.24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包括此次担保)为28,079.70万元,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8%。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汇丰银行签署的《保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