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近年来,由于国际经济政治等因素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而商品价格的波动将放大风险敞口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直接影响到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利润,导致整体业绩波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乙二醇等相关期货品种。
2、交易工具和场所:交易工具为期货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仅限于中国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3、投入资金规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实施主体: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经公司内部审核批准后,子公司方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6、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7、授权事项:鉴于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业务经营密切相关,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全权办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相
关事宜。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理设置了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对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使用、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能够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有效控制相应的风险形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考量公司业务规模、投资金额、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若价格预测发生错误,可能给公司造成衍生品单边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头寸过大,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交易市场。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的即时性比较强,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7、信用风险:当商品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套期保值失败。
五、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通过建立系统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可以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相关风险。
1、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严格审批交易,严格期现匹配核查,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2、实施严格的年度套期保值额度计划管理,审批业务实施主体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其经营业务相匹配,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
3、开展套期保值交易,将选择流动性大的合约进行交易,并安排专人跟踪合约流动性及合约基差情况,在流动性不足时,及时移仓降低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安排相关操作人员,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严格的授权与监督报告制度,未经授权不得交易,并定期开展交易风险核查。
5、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甄选合格的期货经纪公司,保证交易渠道通畅。
6、公司相关部门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紧跟市场步伐,最大限度降低市场政策风险。
7、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8、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六、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七、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