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股网  2024-09-10  德联集团(002666)公司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至26层)

二零二四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徐团华徐庆芳郭荣娜
杨樾雷宇李爱菊
杨雄文

全体监事签名:

孟晨鹦孙华彪伍凯贤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曹华陶张谭照强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情况

新增股份总数量:33,670,033股新增股份后总股本:787,999,301股新增股份本次可流通数量:0股发行价格:2.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8.01元募集资金净额:96,999,168.94元验资日期:2024年8月27日股份预登记完成日期:2024年9月3日新增股份上市日期:2024年9月13日调整后A股每股收益:0.0559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33,670,033股,预计于2024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0家,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0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1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类型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概况 ...... 6

三、发行方式 ...... 10

四、发行数量 ...... 10

五、发行价格 ...... 10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 11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11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1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2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2

十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17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7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8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0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21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2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2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2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2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24

四、主要财务指标 ...... 25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8

二、发行人律师 ...... 28

三、审计机构 ...... 28

四、验资机构 ...... 28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0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0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0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 31

二、查询地点 ...... 31

三、查询时间 ...... 31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德联集团、公司、发行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预案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发行方案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普通股、A股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Delian Group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联集团
股票代码002666
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754,329,268元
法定代表人徐团华
董事会秘书陶张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虹岭二路3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279991461Y
互联网网址www.delian.cn
联系电话0757-6322024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已形成“汽车精细化学品+汽车后市场服务”的二元发展模式,实现了汽车从出厂到售后整个使用过程的服务全覆盖,涵盖汽车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汽车销售与服务及汽车售后维修保养三大业务板块。
主要产品(1)汽车精细化学品:产品种类包括车用冷却液、制动液、胶粘剂、发动机油、动力转向油、自动变速箱油、燃油添加剂、玻璃清洗液、催化剂等汽车精细化学品,向汽车整车厂及其销售公司直接供应产品。 (2)汽车销售与服务:以特许经营4S店的模式,主要经营奔驰、英菲尼迪、别克、凯迪拉克、沃尔沃、丰田、本田、广汽传祺等品牌的汽车销售与服务。 (3)汽车售后维修保养:以德联车护为主体,打造包括直营、加盟及网络销售为一体的汽车售后维修保养业务综合平台。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3年3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披露本次发行股票预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11,21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48,759.50万元,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相应调整,修订并披露本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2024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3年4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议案。

(2)2024年5月9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3年6月28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3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8月5日向深交所报送《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并于2024年8月16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影响启动发行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146名、《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15名,共计161名,具体为:截至2024年7月31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基金管理公司50家;证券公司27家;保险公司20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1家;其他机构投资者24家;个人投资者19名;共161名。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4年8月16日(T-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161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前表达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并于簿记开始前向15名在询价期间表达意向的投资者补充发送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的15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型
1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2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3上海偕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4谭超武个人投资者
5王平个人投资者
6张伟添个人投资者
7周海虹个人投资者
8邹雨荷个人投资者
9郭汉炽个人投资者

上述15名新增意向投资者中,有10家投资者:刘兴野、罗熠、谭超武、刘远明、周海虹、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平、郭汉炽、陈琳、梁淑媚于2024年8月21日(T日)参与询价,其中谭超武、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平、郭汉炽、陈琳5家获得配售。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承销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上述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2、申购报价情况

2024年8月21日(T日)8:30-11:30,在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共有20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0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上述20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5600
2.972,300
2.862,700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61,200
3.061,800
2.892,400
3陈琳3.001,100
4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111,100
10李天虹个人投资者
11梁淑媚个人投资者
12刘兴野个人投资者
13刘远明个人投资者
14罗熠个人投资者
15陈琳个人投资者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
5谭超武3.001,000
6王平2.981,000
2.821,000
7郭汉炽3.10500
8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2.98500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5500
2.842,300
2.822,300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3.11500
11UBS AG2.851,200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4800
2.821,300
13梁淑媚2.82500
14刘兴野2.90500
15刘远明2.90500
16陆金学2.88500
2.821,500
17罗熠2.901,700
18徐结欢2.821,500
19于振寰2.91600
20周海虹2.85700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20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股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7元/股,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数量为33,670,0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8.01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0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34,01120,000,012.676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60,60617,999,999.826
3陈琳3,703,70310,999,997.916
4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703,70310,999,997.916
5谭超武3,367,0039,999,998.91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6王平3,367,0039,999,998.916
7郭汉炽1,683,5014,999,997.976
8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1,683,5014,999,997.976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83,5014,999,997.976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1,683,5014,999,997.976
合计33,670,03399,999,998.01-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询价对象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3,670,033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35,460,992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8月1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2.82元/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7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5.32%。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7元/股,发行股数为33,670,0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8.01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及发行手续费共3,000,829.0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999,168.94元,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00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2024年8月26日出具《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4〕23012940351号),截至2024年8月26日15:00时止,国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国信证券为德联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99,999,998.01元。

2024年8月27日,国信证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人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2024年8月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3012940369号),截至2024年8月27日止,德联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33,670,033股,发行价格为2.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99,999,998.01元(大写: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零壹分整),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及发行手续费共3,000,829.0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999,168.94元,其中:股本人民币33,670,033.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63,329,135.94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734,011股
限售期6个月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060,606股
限售期6个月

3、陈琳

姓名陈琳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
居民身份证号4401041979****
获配数量3,703,703股
限售期6个月

4、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2090室
法定代表人李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8RC8R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703,703股
限售期6个月

5、谭超武

姓名谭超武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居民身份证号4403011964****
获配数量3,367,003股
限售期6个月

6、王平

姓名王平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居民身份证号6204021964****
获配数量3,367,003股
限售期6个月

7、郭汉炽

姓名郭汉炽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居民身份证号4406011955****
获配数量1,683,501股
限售期6个月

8、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683,501股
限售期6个月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683,501股
限售期6个月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9986U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683,501股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及交易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本次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无需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情况如下: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1只公募产品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2、谭超武、王平、郭汉炽、陈琳为个人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资产登记交易平台办理登记。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需要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9只资产管理产品、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2只资产管理产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只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以其管理的中金如璋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

3、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四)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2陈琳普通投资者C4
3郭汉炽普通投资者C4
4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专业投资者I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7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I
8谭超武普通投资者C4
9王平普通投资者C4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专业投资者I

上述10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3,670,03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十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33,670,033股预计将于2024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2048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2024年8月5日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经深交所备案的《发行方案》的

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人尚需将本次发行有关的认购协议、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本法律意见书和验资报告等文件一并通过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还需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手续、新增股份上市手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证券代码:00266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徐团华境内自然人279,970,93637.12%
2徐庆芳境内自然人101,450,33613.45%
3徐咸大境内自然人20,996,1922.78%
4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境内一般法人12,881,9001.71%
5徐光昶境内自然人5,051,3000.67%
6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2,840,9000.38%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2,400,0000.32%
8于方境内自然人2,098,9000.28%
9张春明境内自然人1,954,5500.26%
10BARCLAYS BANK PLC境外法人1,921,3740.25%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徐团华境内自然人279,970,93635.53%
2徐庆芳境内自然人101,450,33612.87%
3徐咸大境内自然人20,996,1922.66%
4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境内一般法人12,881,9001.63%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5,555,5560.71%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6徐光昶境内自然人5,051,3000.64%
7陈琳境内自然人3,703,7030.47%
8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优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3,703,7030.47%
9谭超武境内自然人3,667,0030.47%
10王平境内自然人3,367,0030.43%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33,670,033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以截至2024年8月30日股东名册,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股份性质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8,693,49840.92%308,693,49839.1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45,635,77059.08%479,305,80360.83%
三、股份总数754,329,268100.00%787,999,301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3年度、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每股收益0.070.060.060.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4.494.304.514.32

注1:发行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分别按照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2: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华兴审字[2022]21011640017号、华兴审字[2023]22012990013号和华兴审字[2024]230129400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资产总额506,729.36524,325.55509,070.30452,387.82
负债总额165,819.41181,496.78171,321.58117,284.90
股东权益340,909.94342,828.77337,748.72335,102.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38,520.64340,369.71335,192.32335,143.03

注: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和2022年财务数据为2023年追溯调整数,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221,440.15569,380.07488,190.86519,289.31
营业利润6,472.443,827.375,464.0430,035.41
利润总额6,467.813,964.775,122.9130,177.86
净利润4,974.304,103.604,249.4924,675.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44.054,406.854,143.5624,830.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916.872,072.653,566.3823,483.0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17.9918,211.55286.57-6,976.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93.99-13,979.91-25,808.04-19,31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97.513,049.5128,456.56-2,957.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377,547.673,147.26-29,298.37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2.192.052.192.79
速动比率1.411.481.522.06
资产负债率(合并)32.72%34.62%33.65%25.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元/股)4.494.514.444.44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134.403.984.83
存货周转率(次/年)3.595.174.776.3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270.240.0038-0.0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0010.100.04-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基本0.070.060.060.33
稀释0.070.060.06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基本0.080.030.050.31
稀释0.080.030.05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1.48%1.31%1.22%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74%0.61%1.03%7.18%

注:2024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经过年化处理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52,387.82万元、509,070.30万元、524,325.55万元和506,729.36万元。2021-2023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稳定增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投入,公司资产总体呈增长趋势,资产结构总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17,284.90万元、171,321.58万元、181,496.78万元和165,819.41万元。2021-2023年,公司负债总额不断增长,一方面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采购金额增加导致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另一方面系为满足部分自建项目建设、研发、运营等资金需求,公司银行借款等负债规模有所增加所致。

2024年6月末,由于公司部分催化剂业务削减等,公司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规模相较于2023年末有所下降,导致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有所减少。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5.93%、33.65%、34.62%和

32.72%,流动比率分别为2.79、2.19、2.05和2.19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06、

1.52、1.48和1.41。2022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降低,主要系公司借入的短期借款增加,2022年之后各指标均保持稳定。

(三)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83、3.98、4.40和4.1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39、4.77、5.17和3.59,公司周转能力略有下降,但总体周转状况良好,与公司所处行业特性、业务规模、整体经济形势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相符,不存在异常变动的情形。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24,830.52万元、4,143.56万元、4,406.85万元和5,044.05万元。2022年度,受汽车行业整体需求减弱,重要子公司上海德联、长春德联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2022年度主营业务毛利同比下降,且公司对外投资的汽车产业基金等投资收益同比下滑,导致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下降。2023年度,受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原材料成价格维持高位、公司产品结构变化以及期间费用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利润水平与2022年度持平。2024年1-6月,随着公司主动优化产品结构,削减部分盈利能力较差的产品及业务,公司盈利能力得到一定修复,2024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044.05万元,同比增长30.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916.87万元,同比增长65.96%。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76.19万元、286.57万元、18,211.55万元和20,517.99万元,其中2021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乙二醇、防冻液原料等原材料价格处于上升趋势,公司预计原材料价格仍会上涨,适当增加了原材料的储备,加大了对原材料的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314.98万元、-25,808.04万元、-13,979.91万元和-10,793.99万元,主要系公司产线设备购置、募投项目建设、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多,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57.46万元、28,456.56万元、3,049.51万元和-9,397.51万元,公司各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的增减波动所致。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张纳沙保荐代表人:杨家林、周浩项目协办人:沈建邺项目组成员:朱振松、张天园联系电话:0755-82130833传真:0755-821317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702室负责人:曹志龙经办律师:刘雯、曹志龙联系电话:021-53098012传真:021-53095006

三、审计机构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负责人:童益恭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敏坚、夏富彪、林嘉灿联系电话:020-83277106传真:020-85516284

四、验资机构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负责人:童益恭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敏坚、夏富彪、林嘉灿联系电话:020-83277106传真:020-85516284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德联集团与国信证券签署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指定杨家林、周浩作为德联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杨家林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7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了中南重工、中原内配、德联集团、歌力思、菲菱科思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德联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长盈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周浩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2008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了长盈精密、中海达、煌上煌、歌力思、苏州龙杰、菲菱科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正邦科技、和而泰、长盈精密、比亚迪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疆长盈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和而泰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长盈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国信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