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查股网  2024-09-04  威领股份(002667)公司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1406AB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 称全称及注释
上市公司,威领股份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方杨永柱
报告书,本报告书《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5.01]%股份购买协议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第14层06A,06B号
法定代表人:张俊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设立日期:2014年3月26日
经济性质民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年3月26日至2044年3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96063849B
主要股东:张俏寒持股50%
实际控制人:张俏寒
通讯方式:信函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1406AB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投资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以谋求控制权为投资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性。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9月2日通过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杨永柱先生所持威领股份12,142,7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2,142,790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领股份股份总数的1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转让方): 杨永柱

(二)转让标的

1.杨永柱同意向甲方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占威领股份当前总股本的5.01%股份(即12,142,790股)。

2.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转让变更手续。

3.乙方确认向甲方转让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与乙方所持股份相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资产分配权等威领股份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威领股份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2,142,7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2,142,790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领股份股份总数的100%。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威领股份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2,142,7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卖威领股份的情况。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威领股份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 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一致行动协议及告知函文件;

三、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2024年 9月 2日

(此页无正文,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2024年 9月 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
股票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百瑞坤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百瑞金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第14层06A、06B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2,142,790 变动比例:5.0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2024年9月2日通过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减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2024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