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6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威领, 股票代码:002667)连续3 个交易日(2026 年6 月1 日、2026 年6 月2 日、2026 年6 月3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6 年5 月7 日披露了《更正公告》,经事后自查,发现因工作人 员失误致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有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除上述外,公司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 告数据显示,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 时,因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为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四) 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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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因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6 年5月6 日起公 司股票简称由“威领股份”变更为“*ST 威领”,证券代码仍为“002667”,公司 股票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3. 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5 月19 日收到张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原因,张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职务,并不再 代行首席财务官职责。辞去以上职务后,张瀑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 内容请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总裁 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4. 于2026 年6 月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轮值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尹贤先 生为公司轮值总裁,任期两年。聘任袁明才先生、朱晓军先生、韦杭女士为公司 副总裁、薄一平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请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轮值总裁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5. 2025 年11 月2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领亿”)、股东温萍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山南锑金拟收购上海领亿和温萍合计持有的公司 20,233,7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646%)。本次转让完成后,山南锑金将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8)、《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
6.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 变化。
8.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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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 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 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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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 年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