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的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股东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继续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株信睿康”)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两种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46,6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近日,公司收到株信睿康出具的《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的告知函》。株信睿康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概况
株信睿康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株信睿康自2021年8月1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286,2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株信睿康 | 合计持有股份 | 77,880,000 | 7.18% | 77,880,000 | 7.1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7,880,000 | 7.18% | 77,880,000 | 7.1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株信睿康本次减持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株信睿康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株信睿康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