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关于董事亲属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亲属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赵宝全先生出具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公司董事赵宝全先生的父亲赵光明先生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9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赵光明先生自赵宝全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通过赵光明本人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买入 (股) | 卖出 (股) | 交易均价 (元) | 买入金额 (元) | 卖出金额 (元) |
1 | 2024年7月18日 | 600 | 8.47 | 5,082.00 | ||
2 | 2024年7月31日 | 2,300 | 8.65 | 19,895.00 | ||
3 | 2024年9月11日 | 200 | 9.20 | 1,840.00 | ||
4 | 2024年9月18日 | 10,500 | 9.44 | 99,120.00 | ||
5 | 2024年9月26日 | 600 | 9.78 | 5,868.00 | ||
6 | 2024年9月26日 | 600 | 9.78 | 5,868.00 | ||
合计 | 14,200 | 600 | - | 131,805.00 | 5,868.00 | |
获利金额(元) | 786.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赵光明先生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赵光明先生本次交易获得收益共计786.00元,计算方法:(最高卖价-最低买价)*短线交易股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3,600股。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赵宝全先生和赵光明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因此赵光明先生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光明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786.00元全部上缴公司。
2、经赵宝全先生确认,其未向赵光明先生透露有关公司未公开的重大内幕信息及公司经营情况或提供投资建议,赵光明先生本次短线交易系误操作导致,系由赵光明先生自主判断做出的交易行为,赵宝全先生并不知晓此次交易,赵光明先生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公司董事赵宝全先生的意见及互相商量,该交易行为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3、经赵宝全先生确认,公司已明确告知其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自责。赵宝全先生与赵光明先生对本次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深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执行到位,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沟通并持续督导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其亲属行为规范的监督,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赵宝全先生出具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赵光明先生关于TCL智家(002668)股票的交易凭证;
3、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