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或“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上述产品不得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投资期限:本次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或较低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现金管理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万元) | 年化收益率(%) | 购买日 | 赎回日 | 履行情况 |
1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 上海农商银行鑫智通人民币单位智能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3,650 | 2.025 | 2022.9.15 | 2022.9.22 | 获得理财收益9.31万元。 |
2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 上海农商银行鑫智通人民币单位智能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3,650 | 2.025 | 2022.9.22 | 2022.9.29 | 获得理财收益9.31万元。 |
3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 上海农商银行鑫智通人民币单位智能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3,650 | 2.025 | 2022.9.29 | 2022.10.6 | 获得理财收益9.31万元。 |
4 |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通证券财赢通系列中证500指数二元看涨37号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60-2.61 | 2022.9.30 | 2022.10.31 | 获得理财收益11.44万元。 |
5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 上海农商银行鑫智通人民币单位智能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3,700 | 2.025 | 2022.10.6 | 2022.10.13 | 获得理财收益9.33万元。 |
6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 上海农商银行鑫智通人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3,700 | 2.025 | 2022.10.13 | 2022.11.3 | 获得理财收益28万元。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暂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总行 | 民币单位智能通知存款 | |||||||
7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北银行 | 挂钩汇率类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1.7%-2.8% | 2022.11.17 | 2023.5.17 | 尚在履行中 |
8 |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加40bps计息 | 2022.12.29 | 无固定期限 | 尚在履行中 |
9 |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加40bps计息 | 2023.1.16 | 无固定期限 | 尚在履行中 |
序号
序号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万元) | 年化收益率(%) | 购买日 | 赎回日 | 履行情况 |
1 |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1天(挂钩汇率看涨)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2.45 | 2022.8.29 | 2022.9.19 | 获得理财收益4.23万元。 |
2 |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区支行 | 中邮理财邮银财富·理财宝人民币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 | 3,000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0.5% | 2022.8.26 | 2022.9.22 | 获得理财收益4.14万元。 |
3 |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1 天(挂钩汇率看涨)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1.25-2.40 | 2022.9.26 | 2022.10.17 | 获得理财收益4.14万元。。 |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补充公司利润来源。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李小见 | 王 楠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