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康达新材(002669)公司公告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或“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康达新材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发”)为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刘丙江现担任南京聚发董事,南京聚发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南京聚发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总金额不超过1,900.00万元(以下交易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气风电(山东)”)为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刘丙江现担任东气风电(山东)董事,监事刘君现担任东气风电(山东)监事,东气风电(山东)为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东气风电(山东)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

(3)天津唐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科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天津易远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远通”)为唐控科创之控股子公司,易远通为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易远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4)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发展集团”)为唐控科创之母公司,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

(5)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立扬”)为公司持股16%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程树新现担任成都立扬董事,成都立扬为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成都立扬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总金额不超过550.00万元(以下交易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6)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铭瓷”)为公司持股3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程树新现担任成都铭瓷董事,成都铭瓷为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成都铭瓷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总金额不超过220.00万元(以下交易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上述各关联方之间无关联关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预计金额 (不含税)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不含税)上年发生金额(不含税)
南京聚发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市场价格不超过1,000136.78741.36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商品市场价格不超过50026.06545.46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劳务技术服务市场价格不超过20051.040
公司为关联方代工技术服务市场价格不超过2006.4348.14
东气风电(山东)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市场价格不超过2,00085.71197.37
易远通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市场价格不超过20094.15105.32
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信用担保市场价格不超过1,000194.700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服务技术服务市场价格不超过200013.94
成都立扬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销售商品市场价格不超过5000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采购商品市场价格不超过5000476.25
成都铭瓷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采购商品市场价格不超过22025.42180.07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预计金额 (不含税)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南京聚发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741.361,0000.36%25.86%《关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2年3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商品545.463,0000.27%81.82%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劳务技术服务0500--
公司为关联方代工技术服务48.1420050.10%75.93%
东气风电(山东)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197.371,5000.10%86.84%
易远通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销售商品105.322,0000.05%94.73%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在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时,基于市场前景、合作关系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和测算,预计是合理的,但受产品的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等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的差异,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实际发生额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鞠明杰

(3)注册资本:人民币833.3333万元

(4)成立日期:2018年3月27日

(5)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神舟路37号禄口创智产业园内C-73号(江宁开发区)

(6)经营范围:玻璃钢复合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玄武岩复合材料的生

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复合材料、树脂、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玻璃纤维、碳纤维、玄武岩纤维、玻璃纤维毡、碳纤维毡、玄武岩纤维毡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南京聚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732.29万元,净资产为3,450.43万元,2022年,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7,973.03万元,净利润为527.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东方电气风电(山东)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赖中义;

(3)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9年9月11日;

(5)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01号;

(6)经营范围:风电场开发、建设与运营;风力发电机叶片及主机的研发、制造、销售、运行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东气风电(山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408.75万元,净资产为23,351.56万元,2022年,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8,895.47万元,净利润为-61.16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天津易远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易远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宇;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9年2月27日;

(5)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550;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门窗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易远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2,927.50万元,净资产为2,929.52万元,2022年,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39,540.23万元,净利润为-24.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3)注册资本:919,568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日;

(5)住所: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1号楼2001、2002、2003;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唐控发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79,984.61万元,净资产为1,566,733.12万元,截至2022年9月,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427,790.65万元,净利润为47,874.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立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3)注册资本:人民币1,171.51万元;

(4)成立日期:2013年7月30日;

(5)住所:成都高新区新达路16号4号楼606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网络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都立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844.18万元,净资产为4,082.93万元,2022年,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8,005.23万元,净利润为2,052.98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俊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9年7月3日;

(5)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大道111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都铭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457.85万元,净资产为2,251.76万元,2022年,该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641.15万元,净利润为275.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询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小见王 楠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