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李静)
承诺函
根据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人李静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李静)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