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注销天津璟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0  康达新材(002669)公司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天津璟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1年5月26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与全资子公司顺璟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璟投资”) 签署了《天津璟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通过有限合伙制的方式成立投资基金。天津璟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康达新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出资比例为98%;顺璟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出资比例为2%。

2021年7月7日,该产业基金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关于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本次注销合伙企业的情况

合伙企业完成设立和基金备案后并未开展实质经营,为减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注销合伙企业。

近日,公司收到合伙企业的通知,根据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合伙企业已于2024年1月19日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在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合伙企业对公司的影响

合伙企业注销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合伙企业份额,有助于公司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合伙企业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日常经营活动和既定发展战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