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6  康达新材(002669)公司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达新材,证券代码:002669)3月22日、3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注意到近期部分投资者关注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英科技”)具有全息凝视安防雷达、全息凝视对空警戒雷达,特别是探测“低慢小”目标的4D全息凝视雷达等产品的技术储备。

经公司自查,对相关事项披露如下:赛英科技主要从事嵌入软件式微波混合集成电路、微波混合集成电路及雷达相关整机、系统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核心产品包括雷达整机、微波组件、专用仪器仪表、水声产品等。

赛英科技自主研发的“4D全息凝视雷达”产品主要用于侦测“低慢小”飞行目标,该产品目前已对特殊装备客户供货。该产品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计2023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标准,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未向除为公司审计、评估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