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康达新材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邮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10,05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2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49,999.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49,988.1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累计投入金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65,012.99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①本报告期使用金额2026年半年度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241.74万元。
②当前余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1、募集资金2025年期末余额 | 8,159,467.14 |
| 2、募集资金本期支出总额(-) | 12,418,278.76 |
|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 12,417,442.37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手续费支出 | 836.39 |
|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0 |
| 4、募集资金本期收入总额(+) | 906.47 |
|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906.47 |
| 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6年6月30日账户余额 | 742,094.85 |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3,574.21万元,其中3,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74.21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累计投入金额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66,254.7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22年
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南康达”)和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鑫宇”)分别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
月
日,公司及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
科技”)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材料科技募集资金的存储并将该资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6年3月30日,公司与农业银行及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于用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作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资金使用用途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存单号 | 金额 | 备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东大道支行 | 31050161413700000748 | 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3年6月已销户) |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50131000907665522 | 742,094.85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196010100100432030 | 0 |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2025年6月已销户) |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131000961877699 | 0 | 收购大连齐化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2024年1月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 09072301040029279 | — | 暂时补流专项账户 |
| 合计 | - | 742,094.85 |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丰南康达“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1,628万元用途,用于全资子公司新材料科技对大连齐化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
公司通过控股大连齐化,可以进一步延伸环氧系列产品上游产业链布局,整合公司在风电领域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及一体化运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力,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战略升级的需要。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特种树脂在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领域的应用,特种树脂中电子级环氧树脂是覆铜板的关键基础材料,此次变更募投收购大连齐化有利于公司向电子级环氧树脂领域进行规模化延伸和布局。详见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附表1: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7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1.74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254.73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628.00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6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 | 是 | 27,500.00 | 15,872.00 | 1,241.74 | 12,683.98 | 79.91% | 2026年1月31日 | -2,235.77 | 否 | 是 | |
|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 | 否 | 27,500.00 | 27,500.00 | 0 | 27,673.12 | 100.63% | 2025年1月31日 | -1,368.13 | 否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4,250.00 | 0 | 14,269.63 | 100.14% | — | — | 不适用 | 否 | |
| 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 | 是 | 0 | 11,628.00 | 0 | 11,628.00 | 1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0,000.00 | 69,250.00 | 1,241.74 | 66,254.73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70,000.00 | 69,250.00 | 1,241.74 | 66,254.73 | — | — | -3,603.9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由于项目体量较大、工艺复杂,图纸及方案不断优化,验收阶段因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优化提升,相关工作实施周期相应延长,导致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有所推迟,截至2026年1月,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将继续按照计划进行项目结算。由于项目尚处于生产初期阶段,项目产能处于逐步提升阶段,且原材料价格上涨,暂未达到预计收益。2025年1月31日,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已结项进入生产阶段,项目投产初期产能处于逐步提升阶段,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根据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全资子公司新材料科技对大连齐化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公司通过控股大连齐化,可以进一步延伸环氧系列产品上游产业链布局,整合公司在风电领域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及一体化运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战略升级的需要。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特种树脂在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领域的应用,特种树脂中电子级树脂是覆铜板的关键基础材料,此次变更募投收购大连齐化有利于公司向电子级环氧树脂领域进行规模化延伸和布局。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附表2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累计金额为129,123,581.01元,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9,123,581.01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0Z0216号)。2022年8月1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先期投入129,123,581.01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24日公司使用闲 | |||||||||
| 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额度未超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12个月。2、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2月8日——2024年12月7日)。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额度未超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12个月。3、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2025年11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额度未超过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12个月。4、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11月14日——2026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2月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有3,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元整。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期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3,574.21万元,其中3,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74.21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 | 11,628.00 | 0 | 11,628.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11,628.00 | 0 | 11,628.00 | — | — | — | — | —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公司根据丰南康达“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全资子公司新材料科技对大连齐化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其中8,628万元用于收购大连齐化43.58%的股权,3,000万元用于增资大连齐化,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大连齐化51%的股权,本次共计变更募集资金11,628万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通过控股大连齐化,可以进一步延伸环氧系列产品上游产业链布局,整合公司在风电领域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及一体化运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战略升级的需要。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特种树脂在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领域的应用,特种树脂中电子级树脂是覆铜板的关键基础材料,此次变更募投收购大连齐化有利于公司向电子级环氧树脂领域进行规模化延伸和布局。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2026年半年度,康达新材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 李小见 | 王楠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