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上午10时在公司1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朝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董事长刘朝东先生、董事陆箴侃先生、董事欧阳罗先生、董事刘详扬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相关子公司(合伙企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注销相关子公司(合伙企业)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