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控: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2点在公司1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朝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向其参股公司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信基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固定利率3.10%/年。董事会授权国盛证券在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具体事宜,要求国盛证券密切关注江信基金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境外三家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基于公司规划和目前境外三家子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注销三家境外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境外三家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