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4,488,3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7077%。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3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0号)核准,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488,394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0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完成发行登记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4,488,3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707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人数为1名,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 | 94,488,394 | 94,488,394 | 20.58% | 16.71% |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主要内容 |
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 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变动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380,688 | 18.81 | -94,488,394 | 11,892,294 | 2.1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9,155,680 | 81.19 | +94,488,394 | 553,644,074 | 97.90 |
注:最终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龙泉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和股本结构表;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三、股份总数 | 565,536,368 | 100.00 | 565,536,368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