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6  东江环保(002672)公司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特殊贡献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谭侃、余中民、林培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等相关规定,同意通过本次特殊贡献奖励。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秘书及变更香港联合交易所授权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巫琪女士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附件:简历巫琪,35岁,现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副部长。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期间先后担任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为一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164)法律部/董事会办公室治理经理及治理模块主任等职务。巫女士持有香港浸会大学公司管治与董事学专业理学硕士学位,并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