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