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6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148339 债券简称:23西部03
148391 23西部04
148424 23西部05
148699 24西部01
148753 24西部02
148865 24西部03
148924 24西部04
524008 24西部05
524106 25西部01
524164 25西部02
524283 25西部K1
524317 25西部03
524525 25西部04
524725 26西部01
524775 26西部02
524808 26西部0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5 西部03,债券代码:524317,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2026 年6 月18 日支付2025 年6 月18 日至 2026 年6 月17 日期间的利息人民币1.85 元(含税)/张。
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7 日,凡在2026 年6 月 17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25 西部03”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2026 年6 月17 日卖出“25 西部03”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 将于2026 年6 月18 日支付2025 年6 月18 日至2026 年6 月17 日期 间的利息。根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 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3、债券简称:25西部03
4、债券代码:524317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票面利率:1.85%
8、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9、起息日:2025年6月18日
10、付息日:25西部03的付息日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6月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5西部03的兑付日为2028年6月18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 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 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担保情况: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本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5、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5 西部03 票面利率为1.85%,每手(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18.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为人民币14.80 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为人民币18.5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17 日
2、除息日:2026 年6 月18 日
3、付息日:2026 年6 月18 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85%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6 月18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6 月17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 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 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 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 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 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 5号)等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
联系人:袁星
电话:029-87406171/87211007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A座国元证券1205室
联系人:刘志、高章恒、方进
电话:0551-6220153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