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此次调整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会使得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规运营,并且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此次调整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苏超英 戴仲川
陈守德
日期: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