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由守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8 号”)核准,同意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244万元。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15,68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999,989.6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1,658,771.7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1,217.84元。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0月1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1、2018年10月17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18日,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
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核药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16,244万元调整为19,300万元,取消购置厂房办公楼项目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由4,000万元调整为2,500万元。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根据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根据2020年6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2021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2日,公司已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余额(元) | 账户状态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 227337431700 | 202,639,989.60 |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 | 0 | 已注销 |
南京江 | 中国银行 | 528772512418 | 193,000,000.00 | 核药房建 | 0 | 本次注销 |
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南大厦支行 | 设项目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日对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28772512418)进行了销户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