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近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批准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37004410,发证日期:2023年12月7日,有效期: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科”)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安迪科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32002261,发证日期:2023年11月6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和安迪科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3年至2025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公司和安迪科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