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关于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6-06  东诚药业(002675)公司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 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或“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迪科”或“债务人”)向上海浦发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担保事项审议及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4年度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23,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67,000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向兵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福达路76号注册日期:2020年10月22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安迪科100%的股权。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932.898,098.55
负债总额2,943.054,312.28
净资产2,989.843,786.27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5.44-3.56

经核查,天津安迪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金额

人民币15,000万元。

(二)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

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三)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宜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宜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行期届满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主合同变更

保证人在此确认,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任何宽限或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等情形,如未加重保证人责任的,无需经保证人同意,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权益将不受该等变更的影响,保证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五、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85%(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