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4-20  顺威股份(002676)公司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顺威电器有限公司、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智汇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昆山顺威电器有限公司、香港顺力有限公司、芜湖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开发有限公司、武汉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昆山顺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青岛顺威精密塑料有限公司、广东广开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芜湖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顺威(泰国)有限公司、深圳顺威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广州顺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共十九家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具体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以及企业文化等;公司风险评估机制;公司业务控制活动,具体包括销售与收款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生产与质量控制、研究与开发控制、财务会计控制、资产与资金控制、投资与筹资控制、关联交易控制、对外担保控制以及信息系统控制等;公司信息与沟通机制;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证券投资与风险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大额资金往来。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方法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管理要求的程序,在评价工作中采用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穿行测试、抽样检查、比较分析和实地查验等适当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最终,内部审计部根据评价底稿编写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进行汇报,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者大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2)重要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但是不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者大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是不超过资产总额的1%。

(3)一般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并且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A.公司控制环境无效;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严重舞弊行为;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D.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E.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A.公司未建立反舞弊机制;

B.公司关键控制活动缺乏控制程序;

C.公司未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D.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指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损失金额大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者大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2)重要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损失金额大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但是不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者大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是不超过资产总额的1%。

(3)一般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损失金额不超过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并且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A.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严重舞弊行为;

C.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面临严重法律风险;

D.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

(2)重要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A.公司关键控制活动缺乏控制程序;

B.公司关键岗位员工严重流失;

C.与公司相关的负面新闻频繁出现;

D.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及资料维护政策存在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指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措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执行有效,能够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经营活

动的有序进行,促进了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降低了管理风险,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随着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防范重大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放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