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培飞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27,498,4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170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23,419,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53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78,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31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60,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0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8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78,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3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92,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3%;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92,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3%;反对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95,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7,3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8%;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92,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3%;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92,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3%;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5,693,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77%;反对1,805,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5,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257%;反对1,805,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7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92,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3%;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89,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94%;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7%;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8%。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对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金、赵航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