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31  浙江美大(002677)公司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培飞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6,614,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38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98,652,2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70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61,9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2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61,9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2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61,9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2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夏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345,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9%;反对18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3%;弃权84,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93,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242%;反对18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35%;弃权84,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赵航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