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骞先生、聂铁良先生、周延风女士、刘涛先生由于连任时间届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下属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陈骞先生、聂铁良先生、周延风女士、刘涛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陈骞先生、聂铁良先生、周延风女士、刘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骞先生、聂铁良先生、周延风女士、刘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范海峰先生、张新先生、黄天东先生、欧永良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范海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范海峰先生、张新先生、黄天东先生、欧永
良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范海峰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财务管理学博士,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会计师和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兼任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珠海精实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安徽晟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要求。
2、张新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士学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太原师范学院教师和星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星海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省合唱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合唱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要求。
3、黄天东先生,195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
专长:钢琴教学与演奏,现任星海音乐学院钢琴系教师和研究生部导师、广东省钢琴学会会长、中国音乐家协会钢琴学会副秘书长,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理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天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要求。
4、欧永良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中国执业律师,无境外居留权。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第十届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副会长;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荣誉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广东省环保集团外部董事,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永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要求。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