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http://ddx.gubit.cn  2023-06-05  福建金森(002679)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74 号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74元,同比减少8.32%,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019.20万元,同比下降2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702.26万元,同比增长166.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4.28万元,同比下降153.89%。其中,2022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57.61%,第四季度实现净利润4,412.62万元。年审会计师将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变动、成本费用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说明202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差异较大,且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你公司对各类产品收入的确认政策和依据,说明你公司四季度产品实际销售情况,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第四季度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覆盖的审计范围和获取的审计证据,相关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并对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2.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49,160.8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0.00万元,账面金额149,160.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7.76%。2022年存货周转率为5%。年审会计师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末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具体内容;

(2)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之间的对比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你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盘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盘点程序、盘点方法、盘点时间、数量、结果及其准确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存货所执行的盘点和其他审计程序情况。

3.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73亿元,同比增长93.76%,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2,109.57万元,计提比例12.19%。

请你公司:

(1)结合收入确认、信用政策、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2)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涉及的客户名称及其近三年与你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或资金往来,并结合信用政策、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激进的赊销方式增加营业收入的情形;

(3)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年报显示,你公司综合毛利率53.84%,同比上升3.41%,其中,杉原木、杉小径、松原木和松小径的毛利率分别为67.00%、

62.67%、46.72%和41.64%。

请你公司结合产品特性、收入构成、成本投入等因素,说明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你公司为稳定产品毛利率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如有)。

5.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2.67%。

请你公司:

(1)提供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名称,说明向上述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原因;

(2)核查说明相关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前五名客户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94.75%。

请你公司:

(1)提供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说明向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具体产品,分析与2020年和2021年相比的变动情况,说明主要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供应商过于集中的风险;

(2)核查说明你公司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前五名供应商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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