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4,500万元–-2,500万元 | 亏损:-3,716.28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21.09%–32.7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4,600万元–-2,600万元 | 亏损:-3,891.27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18.21%–33.18%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19元/股–-0.11元/股 | 亏损:-0.16元/股 |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每年上半年为雨季,时常下雨。公司森林资源分布山地或丘陵中,伐区木材生产是露天作业,雨天无法作业,雨后数天,集材道路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也同样无法作业。上半年又受春节等节假日多及春
耕影响,公司木材采伐工程中施工方雇佣部分劳动力存在招工较难的现象。因此公司结合各季度的天气状况、预测施工方用工情况及年度生产目标制定生产计划,历年来公司上半年度业绩相对更低。
2.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