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建金森)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集团)的通知,金森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福建金森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7,966,900 | 25.31 | 16.10 | 2021-11-17 | 2024-11-6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7,966,900 | 25.31 | 16.10 | 2021-11-22 | 2024-11-13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合计 | 75,933,800 | 50.62 | 32.20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福建金森总 股本比 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 途 |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7,501,968 | 25.00 | 15.91 | 否 | 否 | 2024-11-6 | 至解押之日止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融资 |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7,501,969 | 25.00 | 15.91 | 否 | 否 | 2024-11-13 | 至解押之日止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融资 |
合计 | 75,003,937 | 50.00 | 31.82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金森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股)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福建金森总 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7,874 | 63.63 | 75,933,800 | 75,003,937 | 50 | 31.82 | 0 | 0 | 0 | 0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其他说明
1.金森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金森集团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3.金森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