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良机)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2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良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良机,男)1976年3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国籍,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方向:投资并购、银行与金融及民商事争议诉讼仲裁。在代表投资者和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及并购等业务方面有10多年的丰富经验,曾先后为深康佳A、深圳能源、快意电梯、香港中旅、美信检测、远梦家居、凯德科技、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晨创投、中科招商、盛桥投资、金元证券、海通开元、招商银行、招商房地产、朗坤环保、水务技术、洁驰科技等多家知名公司的投资并购、不良资产处理等项目提供过法律服务。曾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权益合伙人、管委会主任。2023年5月至今,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监委会主任及中银党总支副书记。2023年9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对董事会议案的投票情况 | 出席(列席)股东会 |
李良机 | 5 | 5 | 0 | 否 | 均投同意票 | 2 |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决策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9次审计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专门委员会 | 应参加会议 次数 |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情况 |
李良机 | 提名委员会 | 2 | 2 | 0 | 均投同意票 |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 2 | 2 | 0 | 均投同意票 | |
战略决策 委员会 | 2 | 2 | 0 | 均投同意票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所具备的工作经验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关建议。本人作为委员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管年度履行职责及薪酬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薪酬分配合理、合法,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经营团队的稳定。本人作为委员参加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作出指导性工作。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对选聘(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会议 次数 |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情况 |
李良机 | 2 | 2 | 0 | 均投同意票 |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就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的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沟通情况等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通过召开现场沟通会等方式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审计相关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作为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的机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本人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详细的会议资料,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和沟通;对于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于需要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们能够有效行使职权,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1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站在股东及中小股东的角度,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客观判断的情形。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谨慎、公正、独立地履职尽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良机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