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八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胡八一,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遵照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为公司业务发展、合规运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0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没有缺席的情况;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 | 2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5 | 1 | 4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 届次 | 召开 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 类型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 2022年 4月25日 | 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2021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2022年度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 2022年 5月10日 | 关于增加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2022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第六届董事、监事薪酬考
核方案》和《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方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公司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和认定,确认与实际情况一致。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公司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人选,并提出建议。
四、现场调研及检查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视频及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有效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并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结合最新政策的要求,给予相应督导及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上为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2年度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和有效配合。
独立董事:胡八一日期:2023年4月24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新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汤新华,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遵照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为公司业务发展、合规运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7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没有缺席的情况;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3 | 3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13 | 2 | 11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 类型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 2022年 4月25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 2022年 5月10日 | 关于增加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 | 同意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 5月20日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 8月22日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 12月11日 | 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关于提名林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2022年,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等提出合理意见,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内控执行情况、年报编制等进行监督,积极履行职责。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详细了解公司薪酬政策后,为公司制定新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薪酬考核方案提供有效建议。
四、现场调研及检查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视频及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有效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并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结合最新政策的要求,给予相应督导及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2年度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和有效配合。
独立董事:汤新华日期:2023年4月24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继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胡继荣,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遵照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为公司业务发展、合规运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了董事会换届后的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 | 2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10 | 1 | 9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届次 | 召开 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 类型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 5月20日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 8月22日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 12月11日 | 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关于提名林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2022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第六届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公司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和认定,确认与实际情况一致。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第七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情况以及公司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人选,并提出建议。
四、现场调研及检查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视频及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有效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并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结合最新政策的要求,给予相应督导及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
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2年度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和有效配合。
独立董事:胡继荣日期:2023年4月24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晓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邱晓华,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遵照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为公司业务发展、合规运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的情况;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3 | 3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15 | 2 | 13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 类型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 2022年 4月25日 | 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2021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2022年度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 | 2022年 5月10日 | 关于增加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 5月20日 |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 8月22日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 12月11日 | 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关于提名林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和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情况以及公司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人选,并提出建议。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对外投资、股权处置等重点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指导。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程、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初稿和终稿定稿时间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审阅年审相关材料,并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四、现场调研及检查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视频及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有效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并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结合最新政策的要求,给予相应督导及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上为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2年度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和有效配合。
独立董事:邱晓华日期:2023年4月24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林兢,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遵照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为公司业务发展、合规运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于2022年12月27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共出席2次董事会,没有缺席的情况;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2 | 0 | 2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需要就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但由于本人到任时间较短,目前暂无独立意见发表。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学习了《第六届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方案》和《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方案》对公司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和认定,确认与实际情况一致。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核公司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人选,并提出建议。
四、现场调研及检查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视频及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有效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与及时反馈,并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结合最新政策的要求,给予相应督导及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和公正。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2年度给予本人工作的支持和有效配合。
独立董事:林兢日期: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