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龙洲股份(002682)公司公告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当期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主要是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是出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监管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余额为162,382.1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7.6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59,775.19万元,占公司2022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2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债务逾期、诉讼及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邱晓华 胡继荣 林兢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