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物振华”)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申请办理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集团”)为该笔业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兆华集团已于近日与前述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兆华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北京中物振华
2.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13号甲602室
4.法定代表人:钟伟东
5.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道路沥青、装饰材料、金属材料、通讯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技术开发、转让及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训;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为商品展览展示提供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运代理。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兆华集团100%股权,兆华集团持有北京中物振华100%股权,北京中物振华是公司全资孙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7,224.34 | 59,703.75 |
负债总额 | 56,788.26 | 38,338.29 |
净资产 | 20,436.08 | 21,365.46 |
营业收入 | 136,295.27 | 225,167.44 |
利润总额 | 3.56 | 532.20 |
净利润 | -168.66 | 325.70 |
9.被担保人北京中物振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 北京中物振华 |
担保最高金额 | 3,000万元 |
担保人 | 兆华集团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范围 |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
担保期限 | 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四、风险控制措施
被担保人北京中物振华为兆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兆华集团已对被担保人生产经营、资信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充分评估,鉴于北京中物振华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良好,且此次北京中物振华申请银行授信为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兆华集团能够控制北京中物振华的生产经营,因此兆华集团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余额为228,286.9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23.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不存在因债务逾期、诉讼及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