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且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物振华)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申请办理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于近日与前述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北京中物振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公司为北京中物振华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北京中物振华
2.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13号甲602室
4.法定代表人:刘启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6.经营范围: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中物振华100%股权,北京中物振华是公司全资孙公司。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0,785.02 | 76,358.14 |
负债总额 | 50,247.69 | 53,298.27 |
净资产 | 20,537.33 | 23,059.87 |
营业收入 | 148,775.15 | 209,767.73 |
利润总额 | -1,118.73 | 671.22 |
净利润 | -1,048.71 | 452.13 |
9.北京中物振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 北京中物振华 |
担保最高金额 | 3,000万元 |
担保人 |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范围 |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含境内利息、逾期未付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等) |
保证期间 | 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四、风险控制措施
被担保人北京中物振华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已对被担保人生产经营、资信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充分评估,鉴于北京中物振华经营情况正常,此次申请银行授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公司能够控制北京中物振华的生产经营,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6,217.32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36.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不存在因债务逾期、诉讼及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