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公告
股东郑明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郑明钗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3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近日,公司收到郑明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告知函》,获悉郑明钗先生提前结束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